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市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5]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厅[2004]1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
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5]8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厅[2004]14号)要求,以及《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硬件、软件及资源招标技术方案》等有关文件,为做好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验收工作要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严肃认真、全面系统、科学求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验收工作分为国家级验收、省级验收和县(市、区)级验收。省级验收由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组织,由省、市两级专家和行政人员联合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县级验收在市项目办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级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县级验收必须逐校开展,验收组人员由县(市、区)技术骨干、教研、教育行政、督导等相关人员组成,每组人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
各市项目办要选派有关人员深入试点县(市、区)对验收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章
验收程序
第六条 验收基本标准
(一)设备安装和系统集成等各项技术和性能指标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硬件、软件及资源招标技术方案》《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暨辽宁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设备及资源采购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设备到位,运转正常。
(三)设备运转后,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人员培训达到《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培训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
(五)教师在教学中能使用设备进行教学或辅助教学。
(六)能较好地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等提供支持。
(七)管理人员能较熟练使用设备,技术人员能进行设备日常维护及处理一般硬、软件故障。技术资料和管理日志齐全。
(八)日常运转所需资金能够保证,具有较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
第七条 项目学校在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要对工程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及有关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准备好各项验收必备的材料,向县(市、区)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
第八条 县(市、区)级验收采用逐校现场验收形式进行。验收组根据验收基本标准逐项认真检查评估,三种模式学校均需填写《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播放点设备安装验收表》(附表1),模式二、模式三学校还需填写《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安装验收表》(附表2),模式三学校还需填写《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计算机教室设备安装验收表》(附表3)。上述各表一式2份,学校、县项目办各留存一份。验收结论填写“合格”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最长为10天,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定为不合格。
县(市、区)级验收完成后,县项目办要填写《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级验收项目学校验收汇总表》(附表4),并撰写《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报告》(附表5),上报市项目办。
《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报告》应针对项目学校设备安装、教师培训、资源应用、项目实施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内容包括:2004-2005年度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县级配套经费及维护运转经费落实情况;项目设备接收、验收、安装与维护情况;项目县级培训及校本培训情况;资源应用状况;项目的作用和影响等。
第九条 项目县申请省级验收时,须填报《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申请表》(附表6)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县项目办存档备查,两份报市项目办。经市项目办审查签署意见后,一份由市项目办存档备案,一份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审查后,确定省级验收的具体时间。
省级验收将由省项目办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试点市、县两级项目办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抽查项目校现场评估等形式进行,形成省级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为合格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最长为20天,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定为不合格。
第四章
申请验收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学校须向县项目办提供以下材料:
(一)由学校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含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二)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县通过市项目办向省项目办提
供以下材料:
(一)《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申请表》(附表6)
(二)《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
收报告》(附表5)
(三)《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
级验收项目学校验收汇总表》(附表4)
第十二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项目办要认真总结本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向省验收组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播放点设备安装验收表
2.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安装验收表
3.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计算机教室设备安装验收表
4.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县级验收项目学校验收汇总表
5.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报告
6.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申请表
(本文件可以在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下载。网址:http://www.lnjjedu.com)
附表1:
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教学光盘播放点设备安装验收表
市 县(区):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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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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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电视机: 台 型号: |
DVD机: 台 型号: |
验货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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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光盘: 口
无
口 有(共 片,其中VCD 片,DVD 片) 到货: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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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应用 |
教研应用 |
共 次, 小时; 受益教师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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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
共 次, 小时; 受益学生 名,教师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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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用 |
共 次, 小时;受益人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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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验收人 |
口合格 口不合格 验收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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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与服务 |
故障及维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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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现象 |
处理过程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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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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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解决
口未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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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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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解决
口未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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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联系方式:口 知道 口 不知道
咨询服务:口 满意 口 不满意 现场服务:口 满意 口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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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验收人 |
口通过 口不通过 验收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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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验 结论 |
县项目办设备验收负责人(签名):
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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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05年度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安装验收表
市 县(市、区):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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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基
本 内 容 |
|
概 |
场地/ 环境 |
设备用房: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防盗措施:口 有 口
无 防潮措施:口 有
口 无 供电线路工程: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供电功率分配: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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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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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学校正式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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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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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管理规章:口 建立
口 未建立 管理人员:口 有
口 无 运行记录:口 有
口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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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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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和 软 件 运 行 |
【设备正常运行情况】 卫星数字电视节目:共收看 次, 约 |